张庄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商品房源采购项目南区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省发布时间:2019-12-06

竞争性磋商公告

张庄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商品房源采购项目(南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张庄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商品房源采购项目(南区)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张庄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商品房源采购项目(南区)

二、项目编号:jxcgwt2019-cs-112

三、项目情况:本项目为张庄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商品房源采购项目(南区),南区安置总套数98套,总建筑面积约10465.33(小高层4265.13,多层6200.2),框架或框剪结构;储藏室面积约1377.36;(最终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据实结算)。本项目要求房源为准现房,建筑结构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地面、楼面、屋面全部为现浇,外墙使用涂料,内墙为混合砂浆抹面,防盗进户门,双层中空玻璃窗,水电到户,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防水,符合建筑入住条件,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原则要求房源立体切块。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部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商。

2、报价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报价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

6、一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报价和纸制报价文件存档的方式详情见采购文件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注册的供应商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的供应商均可以获取磋商文件。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办公指南”中的“登记须知及办理ca流程”,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咨询电话:400-101-2166

3、项目电子磋商文件的下载:供应商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查看“项目查询-可参与的项目”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上传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912170900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选择“采购项目—>项目报价列表—>报价”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八、供应商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912170900分之后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金珠路与山阳路交叉处(西南)(五楼))。解密时间截止时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仍未解密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12170900北京时间

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金珠路与山阳路交叉处(西南)(五楼))。

十、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联系方式

1、采 购人:金乡鑫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金乡县金珠大桥西100米路北

人:张主任联系方式:1825470099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

址:济宁市任城大道翠都国际a22

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5650539918

3、监督单位: 金乡县鱼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19953723760

注: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jinxiang】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中标(成交)的暂停其参加金乡县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金乡县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金乡县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发布人: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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