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评标过程及结果:附件1。 2.中标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附件2。 3、废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1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评为废标:附件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