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ACD地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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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绿化,房建工程,电梯
发布时间
2019-09-20
项目业主
南京金牛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ACD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六发改投[2018]1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金牛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融资及区政府统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六合区金牛湖街道镇区,东至冶山铁路,南至招贤小区,西至变电站,北至金江公路

   2.1.2建设规模:特大型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7.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其中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4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含土地)191077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1026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90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含各阶段性文件报批)、还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同施工内容。

施工:包括以下但不限于临时工程(含水电)、场地平整、试桩及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门窗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太阳能工程、通信工程、广电工程、通邮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外墙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外道路、综合管网、景观绿化、照明亮化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地块围墙、临时围墙、门卫、小区配套附属、导视系统及周边连接道路、供电杆线迁移和管线迁移、变配电房、室外供电管沟土建(达到供电部门设备安装前的验收标准)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相关采购(材料、设备、服务)及后续方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完成项目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

    2.3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专业甲级且人防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申请投标。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920日至2019927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层)。投标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上述指定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携带材料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发售(因系统限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6. 资格审查办法 

     6.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备查)

     6.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6.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专业甲级且人防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须提供所有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3 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4.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6.5项目管理机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备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3)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6提供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20193月至20198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上述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6.7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6.7.1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20141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施工业绩:施工单位自20141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设计业绩:设计单位自20141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设计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含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盖章),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7.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41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41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41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设计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含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盖章),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6.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9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6.1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员;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1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13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14工程项目管理团队要求:

1)如本项目中标,必须为本项目成立独立的工程项目管理团队,该管理团队主要由设计管理人员、采购及施工、安全文明管理人员共同组成,整个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不少于15人(可包含3位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原件)

2)施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组人员不少于10人。(提供承诺书原件)

3)设计组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团队驻场人员不少于5人。(提供承诺书原件)

6.15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

(一)评标:评分细则如下:满分100

7.1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满分53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率为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7.2方案设计文件:35分;

7.2.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2.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以下打分要求需提供成果展示(多媒体演示),评委根据成果展示进行各项打分。多媒体演示时间必须控制在5分钟之内且不得出现任何公司信息或可能提示公司的信息,否则不得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2.3建筑功能(满分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7.2.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2.5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2.6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2.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满分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2.8设计深度(满分2分):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7.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7.3.1 总体概述(满分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7.3.2设计管理方案(满分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3.3施工管理方案(满分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7.3.4采购管理方案(满分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3.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满分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满分2分)

采用书面暗标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书面回答),不参加答辩本项目不得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7.4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7.4.1施工单位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0.5分,没有不得分;(须提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现场配备注册造价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得0.5分,少一个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7.4.2设计单位人员要求

1)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装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装修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职称证不能反应专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

6)景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景观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职称证不能反应专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

注:上述各人员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其他岗位。以上人员要求满分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备注:

1)方案设计文件总篇幅不得超过300页(含封面及目录),高于总篇幅要求扣2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含封面及目录),高于总篇幅要求扣2分。

3)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设计单位人员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其他岗位。以上人员要求满分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6)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7)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五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如果报价仍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排名靠前。

 (二)定标

1、采用直接票决定标的方法在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N5),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2、定标因素:

1)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行业排名(如有)、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

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3)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考核方式,考察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3、定标后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3)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的。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920日到2019927日为止(具体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时间为准)

10. 其他 

      10.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10.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10.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贰份(光盘或U盘)

10.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0.7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金牛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六合区金牛湖街道

联系人:戎工

电话:138133853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

联系人:夏成明

电话:13913961135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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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讯关联信息
中标成交信息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4-03-18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4-02-29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4-02-29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4-02-29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4-02-29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4-02-20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4-02-20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4-02-20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4-02-20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4-01-05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4-01-05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4-01-02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4-01-02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3-12-22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3-12-22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ACD地块)项目 2022-10-28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ACD地块)项目 2022-08-30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B地块)项目 2022-08-16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ACD地块)项目 2022-03-24 南京金牛湖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ACD地块)项目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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