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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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南通市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0-05-21
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跟踪审计项目分为1个标段,即YR-GZSJ;如皋至常州高速公路黄桥至泰兴段跟踪审计项目分为1个标段,即HQT-GZSJ。2.本招标公告项目为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跟踪审计项目,招标范围如下:YR-GZSJ标段: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工程审计、财务审计、征地拆迁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本次跟踪审计招标项目YR-GZSJ标段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1)复核工程量清单,并对招标文件提出咨询意见。(2)审计工程建安费用;各合同段图纸工程量的复核、工程变更的汇总、编制结算工程量清单、修改结算工程量清单、审核工程结算,出具工程造价审核报告。(3)审计设备投资费用;设备采购合同执行、设备现场盘点。(4)对建设项目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主要是待摊投资部分,含征地拆迁费用、项目设计费、监理费、管理费用、资本化利息等待摊费用)以及对工程审核过程中的资料进行复查。征地拆迁费用审计;征用、占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相关规费是否按规定足额、及时交纳。拆迁范围确定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环评报告的要求和有关各方会议纪要的精神,确认手续是否完备,拆迁工作的实施程序是否合规,征地拆迁费用审计须延伸至乡镇。资本化利息审计;资本化利息金额是否符合相应规定等。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等其他待摊投资费用审计;审计费用列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批手续是否完整。(5)按照交通部或省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对工程费用进行拆分。(6)审核项目合同,出具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总表。(7)根据外审报告调整项目竣工决算财务报表,出具预留费用专项审计报告。(8)按照投资方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提交固定资产清单。(9)按照跟踪审计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库,实现在线审计。(10)审计工作过程中资料的复查。(11)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12)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整改。(13)政府审计进行配合解释工作。(1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号)、《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审规定>的通知》(交办财审〔2018〕126号)的要求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通知》(〔2004〕507号文)编制工程决算。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审计工作全部结束止。 计划开工时间:2020-06-30计划竣工时间:2026-12-30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张昌琴、袁炜025-68023684、工作QQ: 2756338257025-68023684


1、预约开始时间:2020-05-21 18:00
预约截止时间:2020-05-28 18:00
节假日:休息
2、预约地点:
3、资格条件
(1)企业条件:资质条件: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业绩条件: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总投资15亿元以上的至少两个公路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审核工作(路桥、交通附属工程均参与过)。
其它条件: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规定的范围。b、信誉要求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3)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况;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资质条件: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具备10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
业绩条件:2014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总投资15亿元以上公路工程造价审计项目负责人。
其它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不允许从其他单位外借。
(3)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项目概况:1.本次招标共分为7个标段,其中: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分为3个标段,即TCK-GZSJ1、TCK-GZSJ2、TCK-GZSJ3;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跟踪审计项目分为2个标段,即XTC-GZSJ1、XTC-GZSJ2;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跟踪审计项目分为1个标段,即YR-GZSJ;如皋至常州高速公路黄桥至泰兴段跟踪审计项目分为1个标段,即HQT-GZSJ。2.本招标公告项目为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跟踪审计项目,招标范围如下:YR-GZSJ标段: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工程审计、财务审计、征地拆迁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本次跟踪审计招标项目YR-GZSJ标段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1)复核工程量清单,并对招标文件提出咨询意见。(2)审计工程建安费用;各合同段图纸工程量的复核、工程变更的汇总、编制结算工程量清单、修改结算工程量清单、审核工程结算,出具工程造价审核报告。(3)审计设备投资费用;设备采购合同执行、设备现场盘点。(4)对建设项目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主要是待摊投资部分,含征地拆迁费用、项目设计费、监理费、管理费用、资本化利息等待摊费用)以及对工程审核过程中的资料进行复查。征地拆迁费用审计;征用、占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相关规费是否按规定足额、及时交纳。拆迁范围确定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环评报告的要求和有关各方会议纪要的精神,确认手续是否完备,拆迁工作的实施程序是否合规,征地拆迁费用审计须延伸至乡镇。资本化利息审计;资本化利息金额是否符合相应规定等。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等其他待摊投资费用审计;审计费用列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批手续是否完整。(5)按照交通部或省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对工程费用进行拆分。(6)审核项目合同,出具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总表。(7)根据外审报告调整项目竣工决算财务报表,出具预留费用专项审计报告。(8)按照投资方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提交固定资产清单。(9)按照跟踪审计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库,实现在线审计。(10)审计工作过程中资料的复查。(11)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12)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整改。(13)政府审计进行配合解释工作。(1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号)、《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审规定>的通知》(交办财审〔2018〕126号)的要求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通知》(〔2004〕507号文)编制工程决算。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审计工作全部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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