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公安消防大队保洁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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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南通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19-12-27
项目业主
如东县公安消防大队

如东县公安消防大队保洁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有关供应商:

如东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如东县公安消防大队保洁项目进行采购。委托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次采购事宜,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应标。

1.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公安消防大队保洁项目

采购人:如东县公安消防大队

2.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如东县公安消防大队保洁项目,具体保洁区域为一楼:篮球馆、走廊、大厅。三楼:俱乐部、报告厅、走廊、厕所。四楼:走廊、过道、厕所。五楼:走廊、厕所。六楼:走廊、厕所、招待所、晒衣场。电梯,东南角、东北角、西北角楼梯。大队操场

2)采购预算:人民币10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应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保洁服务类。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布方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政府采购自行采购”内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

6.投标人踏勘现场

1)投标人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

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7.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13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如东县消防大队5楼行政会议室新消防大队

8.服务期限:合同期一年。

9.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仟  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递交。采购人不接受转帐、电汇、转帐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10.本项目资料费200元,由代理单位收取,不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11.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吕兴        联系电话:15262741193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13404206005。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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