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自来水公司管网及厂站项目二类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2024-2025年)(第二标段)(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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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广州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3-28
项目业主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州自来水公司管网及厂站项目二类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2024-2025年)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自来水公司管网及厂站项目二类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2024-2025年)(第二标段)(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监督机构:
   1、招标单位: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14(办公时间:8:00~17:00)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20-83562591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工作组
    投诉电话:020-87159299
三、项目概况:
预计2024-2025年度由建设管理中心实施的需要二类资质施工图审查的项目约62个管网或厂站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内街管网改造项目、超50年管龄改造项目、高风险项目、迁改货币补偿项目等管网改造项目及新、改、扩建加压站、扩建自来水厂项目。预计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合共约为407公里、城中村改造9980户、新建或改造加压站6-7座、水厂改造或扩建1-2项,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工程量作出调整。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
六、标段划分、招标内容、服务期、工期及最高投标限价:
1、原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标段设一名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其中第一标段已完成招标,中标人为“广东省建院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预计2024-2025年度由建设管理中心实施的需要二类资质施工图审查的项目约62个管网或厂站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内街管网改造项目、超50年管龄改造项目、高风险项目、迁改货币补偿项目等管网改造项目及新、改、扩建加压站、扩建自来水厂项目。预计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合共约为407公里、城中村改造9980户、新建或改造加压站6-7座、水厂改造或扩建1-2项,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工程量作出调整。
本项目暂定为其中31个需进行二类资质施工图审查的管网或厂站项目。
本次招标为广州自来水公司2024-2025年管网及厂站项目二类施工图审查工作,要求从技术、工程、经济等方面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提高投资效益;对结构设计进行复核,保障建设项目安全可靠,同时防止保守浪费。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审查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等文件的审查,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目录、图纸、施工验收标准、签署、出图章等)完整性和深度的审核;
(2)有关设计依据(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采用的设计规范、标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审核;
(3)有关使用功能、安全可靠和质量要求是否得到满足,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设计深度的审核;
(4)应对计算书进行审核:主要是计算原则、模型、程序、公式、参数的选用是否合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输入数据是否准确;
(5)对设计的平面布置、主要尺寸、构造节点、设备选型和布置、管线直径确定、管线布置等进行审核;
(6)施工图审查中需对勘察大纲、各专业设计图纸进行必要的会审,重点审查各专业设计之间的衔接和设计文件问题;
(7)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必须完成的工作内容。
(8)建设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
3、服务期要求: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期委托工作,以实际完成所有委托工作为止;或至实际累计发生金额到达合同金额并完成委托工作为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4、工期要求:在勘察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与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在勘察设计单位整改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出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
5、最高投标限价:205.95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资质证书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含市政基础设施(给水)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所配备的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六个月(时间为:2023年9月-2024年2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4、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七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 
4月17日09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4月17日09:00-10: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第702开标室。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20楼2011室。
3、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资格要求,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如果本标段的投标人与第一标段的中标人没有重复的,当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重新组织招标,但不影响另一标段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
如果本标段的投标人与第一标段的投标人有重复的,当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4名时,重新组织招标,但不影响另一标段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
十一、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87159014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工作组,联系电话:020-87159299
十二、投标人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阳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888-722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6、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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