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象山1#海上风电场变更海域使用论证项目服务招标项目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4-24
项目业主
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象山1#海上风电场变更海域使用论证项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3345,招标人为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象海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规划场址分为南北两区。一期批复用海总面积136.5579公顷,项目布置单机容量为6.2mw的风机41台,总装机容量为254.2mw,全场风机共通过10回35kv海缆连接汇至海上升压站,并以1回220kv海缆登陆后转架空线,就近接入当地电网,目前一期工程已全部建成投运二期批复用海总面积311.9958公顷,项目布置56台单机容量9mw风机,总装机容量为504mw,风机共通过16回35kv海缆连接汇至海上升压站,并以2回220kv海缆登陆后转架空线,就近接入当地电网,目前本工程已全部建成投运。因地质、通航等原因,实际风机点位相比之前用海确权点位大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已铺设的220kv海缆也发生局部偏移。即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项目用海范围、面积均发生不同程度变化。

2.1.2招标范围:本次主要是针对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及二期项目用海变更进行海域使用论证,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介绍和用海变更必要性分析;

(2)开展项目对资源生态影响分析;

(3)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方案,开展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4)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方案,开展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5)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方案,开展选址、平面布置、用海方式、用海面积、期限合理性分析;

(6)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方案,提出生态用海对策措施;

(7)给出项目用海变更的可行性结论;

(8)完成变更后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和评审,并协助对接主管部门开展有关申请审批工作;

(9)协助完成最终海域使用权证变更和办理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招标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所需全部资料数据收集、梳理以及变更用海合理面积计算,15日内完成并提供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30日内完成二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2.1.4服务地点:浙江宁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域使用论证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域使用论证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海域使用论证网(全国海域使用论证信用平台)上导出的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论证报告编制信用信息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3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5-15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30f

        编:315042

    联 系 人:高钰铖

        话:0574-56218035

    电子邮箱:12048890@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编:100007

    联 系 人:赵梦娇

        话:01057337415

    电子邮箱:20065270@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loading...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