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 / 专业承包)贰级或 贰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发生年限提供),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已完成过中型或中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包含epc项目)的业绩(时间以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扫描件: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2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的,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的相关证明。)注: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 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 //www. 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2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1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2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3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3)质量管理员:持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4)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3、4、5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2)招标人其他约定: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类,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企业不得参加。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附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