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招标范围:供货需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在公告发布前明确写明“电动车(或电瓶车或观光车或旅游电动车或非公路用机动车)的生产(或制造)”的字样,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2018年)的净资产应为正值。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须提供企业(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近六个月指2019年2月至7月)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以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和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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